“我们每年都交了小区物业费,物业费里就包含了卫生费,但社区又要我们交生活垃圾处理费,这是不是重复收费呢?”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栏目,对社区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表示疑惑。
对于市民的疑惑,帮忙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据安源区凤凰街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物业收取的卫生费是居住小区区域内的清洁卫生费用,社区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则用于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再从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处理厂,最终进行无害化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此外,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按照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萍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萍发改收费字【2007】370号)的规定,我市常住人口按每户每月6元收取(其中:卫生服务费3元,生活垃圾处理费3元);暂住人员按每人每月3元收取。机关、时时彩平台哪个好团体、驻萍部队和事业单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2元收取。企业按单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4元收取。餐饮服务业,其店面在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每店面30元/月,超过10平方米的店面,其超出面积按每平方米每月加收1.5元收取。持有政府帮困卡的低收入特困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对象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减免垃圾处理费。收缴的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支付该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